報恩(七)如何利益先亡


攝影/林景維居士/九華山


母親走了之後,我在家裡布置靈堂,每天守著靈堂誦經迴向。表叔是喪葬業者,數次登門,想承辦母親的後事。父親勸說讓親戚辦喪,給一個人情吧。我一口回絕。因為以傳統的喪葬儀軌,一定要殺生祭祀,及拜祭鬼神。
怎能殺生祭祀呢!
我寧可自己籌辦佛事,要依《地藏經》指示,減輕母親的殺生罪業,送她到善處投胎。
《地藏經》云:
若能為亡者於七七日內,廣造眾善,不僅能幫助亡者不墮惡趣,甚至可以助其投生到人間或天界。
母親這一生的殺業是前世造來的,假如再用豬、雞、鴨來祭拜,豈不是讓母親的罪業雪上加霜!
如地藏經說,本來想利益亡人的殺生祭祀,不但「無纖毫之力」,反而害亡者「但結罪緣」!
換句話說,眷屬為她做了功德,亡者已經「得獲聖分」,眼看就要「生人天中」了;由於陽上眷屬再次殺生,這惡因會連累亡人,害亡者有口莫辨。即便他在閻羅王前辯解:我並沒有要親人殺生呀!這樣說沒用的。
因為地府沒有辯護律師,亡人只好「晚生善處」矣!
本來可以往「生」人天的,如今被推遲,真是悲劇!
何況,假若亡者連少許的善事都來不及做,那只好「各據本業」投生,依生前所造的殺業去「自受惡趣」。
陽上親人怎麼會忍心讓亡者「更為增業」?這是親人“無知”的可怕,不信殺生祭祀會害慘亡人。

《地藏經》譬喻:
好像有人「從遠地來」,他已經「絕糧三日」,飢餓得全身無力,而且身上負擔的東西(罪業)比百斤還重,此時「忽遇鄰人」又托他拿點東西上路(殺生祭祀)…
想像這畫面,使陽上眷屬增加面子的殺生祭祀,竟害亡人「轉復困重」,寸步難行。
親人忍心嗎,竟然使亡者的業障更重了!

親人往生後,眷屬應該怎麼做才能利益亡人?
地藏菩薩開示:
不僅要戒殺,喪期還要吃素、念佛、誦經,及供養三寶。
供桌上只能擺放齋食、供果和供菜,各別一碗一碗,整齊放著,不可共用一個大碗公。而且要注意美觀、潔淨,供果要洗乾淨,若供有包裝的素齋食品,一定要打開,不可以整包餅乾放著。
尤其是,還沒獻給佛僧(供佛或齋僧)的食物,不可以先吃。
「如有違食」,或馬馬虎虎,或態度不誠懇,這樣對亡者來說,絕對「了不得力」!
如果能「精勤護淨、奉獻佛僧」,此七分功德之中,亡者能得一分,陽上人得六分。因此,地藏菩薩提醒眷屬,想要利益先亡,而「設齋供養」時,心態要「志心勤懇」。
須知,亡者在七七日內尚未投胎,他“念念之間”盼望骨肉眷屬們,為他行善、造福。過了七七日之後,必然被業力牽引,投胎去了。
亡者去哪一道投胎呢?假若墮落惡道,那可是千百歲的長壽呀!想解脫惡道之苦,很難!萬一墮入大地獄,那壽命更是長達“千劫萬劫”,永受眾苦!

雖然我歸依三寶不久,仍不懂佛法,但我相信因果業報。
因此,我自己經手一切,把大部分的喪費,用在供養三寶。請認識的比丘尼法師做佛事,在臨濟寺參加法會、供僧,及念佛共修,迴向給母親。
表面上極為簡易寒滄的喪事,對父親來說,確實很沒有面子。然而,性格很霸道的父親,居然沒說什麼,這事很反常。
因為母親生前最後的一句話,影響了父親。這件事則有點玄。
(梵寫於2019.8.30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